在毛泽东的舞伴中,有三位来自空军的女战士,她们分别是陈惠敏、刘素媛以及孟锦云。她们都是空政文工团的战士,因为跳舞而走进了中南海。
陈惠敏又名陈露文,1962年,陈惠敏十四岁时便成为空政文工团的舞蹈演员,那时她1米68的个头,不但十分漂亮,而且身材出众。据陈惠敏回忆,去中南海跳舞,对她们这班女孩有一个实际的好处,就是可以吃一顿丰富的晚餐,富强面和美味的炒菜,外面是吃不到的。
刘素媛,辽宁省沈阳市西郊大青村人,先入沈阳军区空军文工团,后随团并入空政文工团总团,任歌剧团演员。1958年入中南海伴舞,时年18岁。1964年10月22日,空政文工团开始在南京演出歌剧《江姐》。当时正在南京主持军事会议的空军司令员刘亚楼在看演出时特地让刘素媛坐在自己身边。第二天,专门听刘素媛传达了毛泽东有关歌剧《江姐》的几次谈话内容。
孟锦云大家比较熟悉,她是湖北人,1948年出生,12岁就考入了空政文工团,成为了舞蹈演员。1963年4月,不满15岁孟锦云被选上到中南海“出任务”陪中央首长跳舞,在此结识了毛泽东,结下了结下特别的情谊。
说起中南海的舞伴,其实很早之前就有过这些事。领导同志通过跳舞等娱乐活动,接近群众,松懈工作情绪,也是应该和自然的事。延安时期,就有定期召开的舞会。但,专门组织力量挑选专门舞伴,解放前后是没有的,那时候,舞伴也是大众化的。
1953年前后,中央警卫局开始给领导同志张罗舞伴,且标准很高,要求各军区选送来的女同志必须“面貌清秀、体态端正”,有些选送的女同志甚至连续两次被退回,引起军区有关领导同志的不满。彭德怀得到消息后,派秘书到总政机要室查询了总政治部为中央警卫局选调女文工团员的电报。当晚,他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并不知情。后来经查实,“选调舞伴事件”是中央警卫局提出的,理由是给领导同志举办舞会和开展警卫部队文化活动,得到总政治部批准后,以成立文工团的名义进行。
毛随即指示撤销刚成立的中南海文工团,责成彭德怀和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处理此事。罗荣桓责成签发电报的总政副主任和中央警卫局局长做书面检讨,对擅自给选女文工团员附加外貌条件的秘书做出撤职处分。(郝吉林)
评论